
马俊杰,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工作者,但他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无悔奉献于基层司法工作。从2005年担司法所所长以来,他不知多少次风里来雨里去,蹲田间走地头的去工作,仅调解的纠纷就有300多起,且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也无一例被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连续数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他习惯于俯下身子,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他为自己立下了一个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理念,那就是“走进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这些年正是这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使他逐步掌握了处理矛盾纠纷的基本方法,变被动为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闯出了基层司法工作的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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