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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3-18 14:42:14  来源:  作者:
关于20243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同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鞋材包装袋 260 吨、快递袋 500 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同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鞋材包装袋 260 吨、快递袋 500 吨项目 商丘市睢县黄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睢县同晟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商丘市睢县黄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吹膜和制袋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制袋工序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属于危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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