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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3-07 10:00:23  来源:  作者:
关于20243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睢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睢县)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蓼堤镇、涧岗乡、西陵寺镇、城郊乡、河集乡 5 个乡镇的部分
行政村
睢县水利局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蓼堤镇、涧岗乡、西陵寺镇、城郊乡、河集乡 5 个乡镇的部分
行政村,总投资5567.34万元,环保投资214.36万元。
 
 
 
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外环境。
2、废气:施工现场设置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及宣传栏等;施工区围挡应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施工作业带保持湿润、堆料场由专人负责洒水和场地的清扫;开挖的渣土应及时清运,临时堆存,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进行覆盖处理;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及时进行覆盖处理、种植植被,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覆盖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1.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段、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在施工路段设置围挡,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2. 固废:清淤污泥进行干化后回用于农田施肥;河道清理的垃圾清河道清理的垃圾清卫部门统一清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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