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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2-20 10:07:10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12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锦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0 万双运动鞋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锦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 1500 万双运动鞋面项目 河南 省 商丘 市 睢 县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南 100 米路东 03 号 睢县锦泰鞋业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河南 省 商丘 市 睢 县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南 100 米路东 03 号,用地3840平方米 ,总投资1200
万元,环保投资19.4万元。
 
 
 
1、废水:网版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处理中心。
2、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调墨、印刷、烘干、网版擦拭废气,刷胶废气,平烫、熔断、高频废气,按环评要求切割烟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调墨房密闭、采取微负压收集,调墨、刷胶、印刷、烘干、网版擦拭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共用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制鞋和印刷行业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除尘器粉尘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粘胶底布、废包装桶、废网版、粘油墨抹布、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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