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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0-08 10:40:37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10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扩建项目 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原路 6 号 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有限公司 河南卓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睢县豫粮海鼎饲料扩建项目位于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中原路 6 号。项目总投资420万元,总面积15394.103平方米。
 
 
1、废水:本次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粉碎工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混料工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粉碎工序工序排气筒排放;造粒工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粉碎工序工序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绩效通用工序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磁选固废经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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