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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 6月 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6-07 12:43:53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 6 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S214 线睢县县城至阳新高速连接线新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S214 线睢县县城至阳新高速连接线新建道路工程 河南 省(自治区) 商丘 市 睢县(区) 董店乡和尤吉屯 乡(街道)睢县县城至阳新高速连接线路段 睢县公路管理局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S214 线睢县县城至阳新高速连接线新建道路工程位于河南 省(自治区) 商丘 市 睢县(区) 董店乡和尤吉屯 乡(街道)睢县县城至阳新高速连接线路段。项目总投资24515.558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万元,用地面积 235321m 2。
 
 
1.地表水环境:施工生产废水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
2.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3.大气环境:设置围挡、及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覆盖防尘布;施工场地不设混凝土搅拌站及沥青搅拌站,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体废物:弃土及时外运至制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或施工单位送至环卫系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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