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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 5月 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5-12 11:40:18  来源:  作者:
关于2023 5 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牧盛牧业孵化科技有限公司万头肉牛繁育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商丘牧盛牧业孵化科技有限公司万头肉牛繁育产业园项目 睢县西陵寺镇榆厢林场 1-001 商丘牧盛牧业孵化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商丘牧盛牧业孵化科技有限公司万头肉牛繁育产业园项目位于睢县西陵寺镇榆厢林场1-001。项目总占地面积208.36 亩,建设标准化顶部光伏发电牛舍 80000 平万米,仓库、办公以及配套设施20000平方米。主要工艺技术:母牛饲养--备孕生产一仔牛饲养一出栏。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粪污暂存间恶臭:粪污暂存间采用密闭措施,恶臭气体通过风机抽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经15米排气筒排放;牛舍臭气:采取牛舍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达标排放;精饲料加工和粗饲料加工粉尘: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规定限值油烟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牛舍清粪采用干清粪工艺,不冲洗;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内部管道引至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光伏板清洗用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人员、车辆消毒用水经门口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牛粪尿固液分离废液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送至黑膜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使用;牛粪渣外售到有机肥加工厂处理;病死牛及分娩废物委托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脱硫固废由厂家定期回收再生;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并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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