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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3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3-25 08:38:36  来源:  作者:
关于20213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殡仪馆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9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殡仪馆及配套设施项目 睢县 325 省道北侧,西环路西 11 公里处(原荒庄花厂) 睢县民政局 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 325 省道北侧,西环路西 11 公里处(原荒庄花厂),占地104951.56平方米,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遗体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遗体清洗废水并经场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场区废水暂存池内暂存,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旱作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得外排;
2、废气:项目火化炉废气、焚烧炉废气按环评要求在火化炉和焚烧炉均配备1套风冷式尾气处理设备,废气经处理后分别通过20m和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 2 中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 3 中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90%的高效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是机械噪声,按环评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口降低噪声;同时拟采取合理布局等多种控制噪声的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和炉体焚烧产生的灰渣、废气处理设备收集的除尘灰、祭祀过程产生的祭祀废物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属危废,收集后密封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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