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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9-02 16:42:40  来源:  作者:
关于2020年8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东方华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华成睢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4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东方华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华成睢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睢县河集乡、白庙乡、平岗镇、孙聚寨乡 睢县东方华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净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河集乡、白庙乡、平岗镇、孙聚寨乡,占地3992平方米,总投资17969.19万元,环保投资646.9万元。 1、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运行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按环评要求采用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2、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开关站蓄电池室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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