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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10-31 09:05:00  来源:  作者:
关于2019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顺安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纤维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商丘顺安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纤维棉项目 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商丘顺安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316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纤维棉开松、混棉和梳理铺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按环评要求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抽至袋式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定型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负压的方式收集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风炉产生得废气经采取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和《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废气主要是开松机、混棉机和铺网机等设备机械噪声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按环评要求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门窗密闭等隔音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时清理,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废旧包装袋、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属危废,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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