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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01-16 08:49:53  来源:  作者:

 关于20191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亮星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电风扇项目和睢县亿森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运动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116日-2019118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河南亮星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电风扇项目

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河南亮星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振兴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10527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1、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注塑成型废气:按环评要求在注塑机处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经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破碎粉尘:在破碎机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机械噪声,按环评要求将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震、柔性接口等,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多项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废旧包装和废边角料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设置固废暂存间,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睢县亿森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运动鞋项目

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睢县亿森鞋业有限公司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13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1、废水: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成型废气,按环评要求在刷胶、烘干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经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3、噪声:将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柔韧性接口降低噪声,并采取合理布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和废旧包装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属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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