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随着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逐渐增多,疫情防控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2月15日后所有返睢来睢尚未登记报告的人员,必须于2月26日17时前主动、如实向居住地(村)、社区、小区或所在单位登记报告;2月26日17时之后新返睢来睢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如实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小区或所在单位登记报告,村(社区)、小区或所在单位按照流程及时上报给辖区所在的乡镇。
二、返睢来睢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等异常状况,应立即进行自我隔离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小区或所在单位报告。各村(社区)、小区、单位接到返睢来睢人员身体异常的报告后,必须如实登记、核实情况,并立即上报给辖区所在乡镇。
三、所有返睢来睢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隐瞒或谎报病情、重点疫区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情况,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的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组织或参与集聚活动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睢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