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网

        睢县最具权威的网络新闻媒体
        中共睢县县委宣传部主办
睢县水城骄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权威发布

【权威发布】睢县 “文明我先行 全民随手拍”活动公告

时间:2016-08-02 09:45:05  来源:睢县网  作者:

140_1600_websbook_com (1).jpg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提升我县城市面貌、社会文明程度、公共服务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我先行 全民随手拍”活动,面向广大市民朋友广泛征集有关文明、不文明行为的图片和视频资料。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睢县“文明我先行 全民随手拍”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日——12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城乡结合部等脏乱差现象。

(二)车站、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

(三)户外广告牌杂乱无章、内容不良不雅现象以及随意张贴野广告等现象。

(四)车辆乱停乱放、占道行驶、车窗抛物现象。

(五)出租车不打表、拒载、宰客、甩客、不文明驾驶、出租车司机不系安全带、吸烟、吃食物现象以及非法营运现象。

(六)渣土、垃圾运输车辆无密闭措施、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

(七)市民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粗言秽语现象。

(八)市民翻越隔离护栏、踩踏绿化带、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现象。

(九)市民故意破坏公共设施以及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贴乱画等现象。

(十)景区景点环境脏乱差、设备设置不齐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以及价格欺诈、诱导游客消费等问题。

(十一)工厂企业、施工工地、店铺、烧烤夜市等地点存在污水油烟乱排放,扬尘污染物飘洒等现象。

(十二)其它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县容、县貌的不文明现象。

除以上内容外,鼓励广大市民及一切社会力量积极传播正能量,寻找生活中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温馨故事,自发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展示城市文明细节,分享感动瞬间,聚焦日常生活中的“小美”和“微美”,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细节美、行为美、神态美、意境美进行“随手拍”,积极传播正能量。同时鼓励市民对发生在身边的一切对环境造成污染,县容县貌造成破坏的不文明行为通过微信、微博进行曝光。充分营造全民参与互动,助力大气污染防治,营造美好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作品要求

(一)拍摄工具不限,可以是手机、相机等摄像摄录设备。作品要求清晰可辨,可以是一张或一组照片,也可以是一段视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照片、视频素材要求清晰可辨,便于有关部门核实调查。

(三)作品需附相应文字说明,包括基本内容描述、拍摄地点、时间、作者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办单位承诺为作者严格保密。

(四)作品取材仅限于睢县境内,以县城中心城区为主。

(五)作品要求真实且是作者本人拍摄,作者本人对其提供的图片、视频作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投稿方式

发送图片或视频内容到邮箱sxwlk@163.com 。在发送图片或视频后,需立即发送相应文字说明(图片、视频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以便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咨询电话:3083697

中共睢县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睢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睢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睢县网联系。
电话:13837022828 电子信箱:sxwlk@163.com sxwangfangyo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