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土地资源闲置,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睢县国土资源局积极落实八项举措,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一是施行“一地一卡”跟踪管理。受让人竞得土地并签订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后,局批后监管中队及时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公开信息、出让价款缴纳、开竣工、定期巡查等重要信息作一详细备案记录,同时将巡查任务分配到相应的基层国土所,全程负责跟踪巡查,取得巡查结果和准确上传巡查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监测监管数据,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有效防止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
二是现场竖立建设用地信息公示牌。凡建设项目完成供地手续后,迅速在现场竖立建设用地公示牌,将用地单位、批准用途、红线范围、开发期限、竣工期限、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土地开发利用信息予以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时监管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进度,同时复核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约行为。
三是完善价款缴纳提示书。对于在约定缴款时间前30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提示书》,提示受让人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支付情况及凭证录入系统。
四是严把开竣工申报关口。要求土地使用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上传国土资源部监管系统。根据用地申请的资料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开发程度、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进行复核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土地使用权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是重点做好现场核查。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竣工验收等时点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获取同一角度、不同时期全景照片,并做好记录,现场核查记录于10个工作日内上传国土资源部监管系统。每个项目每年现场核查不少于2次。
六是实施开竣工预警提醒。对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前30日尚未开、竣工的,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监管监测系统提取《开工提醒书》或《竣工提醒书》,送达土地使用人,提醒其开工或竣工,提示其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理等事宜。
七是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程序,对涉嫌构成闲置的建设用地,及时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填报相应法律文书和案卷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国土资源部土地监管监管系统,对于确认的闲置土地及处置结果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
八是建立土地利用诚信档案。逐步建立用地诚信档案,将土地使用权人在使用土地过程中履约守法情况以及受到依法依规处理等信息记录在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开竣工申报书、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不及时缴纳土地价款的均列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评定土地利用信用等级,纳入社会信用公共信息体系,作为土地竞买资格的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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