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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10-13 12:20:48  来源:  作者:
关于2026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盛源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鞋材颗粒项目、河南轩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再利用项目、锦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运动鞋鞋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盛源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鞋材颗粒项目 睢县产业集聚区黄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往南50米路西 睢县盛源鞋材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睢县盛源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鞋材颗粒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黄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往南50米路西,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10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生产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河南轩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再利用项目 商丘市睢县涧岗乡恒山村委东南侧,申涧线西侧 河南轩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河南轩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再利用项目位于商丘市睢县涧岗乡恒山村委东南侧,申涧线西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20.7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熔融挤出、换网废气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收集后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2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5年补充修订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锦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运动鞋鞋面项目 商丘市睢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步工业园B、C栋2层 睢县锦泰鞋业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睢县锦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运动鞋鞋面项目位于商丘市睢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步工业园B、C栋2层,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19万元。 1、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C栋车间印刷、烘干、二次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B栋车间电雕、调墨、跑台刷胶、印刷、鞋面烘干、洗版、拉网粘胶、涂感光胶、网版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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