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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6-05 08:51:00  来源:  作者:
关于20266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庚瑞鞋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双鞋扩建项目、史莱辛格(河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底、260万双鞋垫、120万双成品鞋项目、睢县庚奥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庚瑞鞋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双鞋扩建项目
 
 
商丘市睢县雄安制鞋产业园 22 号楼 睢县庚瑞鞋业有限公司 河南阶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睢县庚瑞鞋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双鞋扩建项目位于商丘市睢县雄安制鞋产业园 22 号楼,项目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14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成型流水线废气采用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史莱辛格(河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底、260万双鞋垫、120万双成品鞋项目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振兴路北段雄安制鞋产业园内 史莱辛格(河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晴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史莱辛格(河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底、260万双鞋垫、120万双成品鞋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振兴路北段雄安制鞋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24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EVA鞋底开模及鞋面复合废气,鞋底喷/描墨、烘干、调墨废气,聚氨酯鞋垫、鞋底工序废气,成品鞋成型工序废气,鞋底组合线废气,分别经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米高排气筒排放;EVA鞋底打磨、组合鞋底打磨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排放,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庚奥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机建设项目
 
商丘市睢县西陵寺镇G343与和安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6号 睢县庚奥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河南联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睢县庚奥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00台报废农机建设项目位于商丘市睢县西陵寺镇G343与和安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6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25.5
万元。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切割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液抽取挥发有机废气采用集气装置、危废贮存挥发有机废气采取负压集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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