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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7-31 14:31:09  来源:  作者:
关于20257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永信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养殖网及土工格栅项目、商丘泰宇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材项目、商丘风云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底项目、睢县飞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单礼仪用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永信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养殖网及土工格栅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鞋都路与聚源路交叉口东 66 米路南 2 号 睢县永信塑业有限公司 商丘全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睢县永信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养殖网及土工格栅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鞋都路与聚源路交叉口东,项目总投资37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冷却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养殖网挤出废气经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达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土工格栅挤出废气经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达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料破碎粉尘经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达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商丘泰宇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材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董店乡华莹路东路东侧,华莹北路北侧 商丘泰宇鞋材有限公司 商丘全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商丘泰宇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材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董店乡华莹路东路东侧,华莹北路北侧,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9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冷却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捏合、改性、挤出、注塑成型等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达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行业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商丘风云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底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董店乡黄山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华莹鞋业院内 3 号厂房 商丘风云鞋材有限公司 商丘全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商丘风云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底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董店乡黄山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华莹鞋业院内 3 号厂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注塑贴合工序废气经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达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装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鞋行业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飞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单礼仪用品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豪烽国际鞋业 6 号厂房 睢县飞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商丘全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睢县飞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单礼仪用品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豪烽国际鞋业 6 号厂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中心。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KT 板写真和旗帜条幅印字工序有机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箱+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雕刻裁切工序废气: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涉 VOCs 、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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