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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快线7月份信息分析报告

时间:2012-08-07 11:19:06  来源:县民意快线办公室  作者:

      一、办理情况

      2012年7月,我县民意快线办公室共收到市转群众反映问题信息3期6条。目前,问题已全部得到有效解决。民意快线收到的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到2个乡镇5个县直部门,其中蓼堤镇1条,河集乡、环保局合计1条,住建局、人社局合计1条、公安局1条、教体局2条。问题涉及6个方面的问题。
 
      二、反映的问题
      1、涉及环境污染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共计1条,主要反映睢县河集乡招商引资项目恒升冷轧钢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对附近村庄空气造成污染的问题。
      2、涉及睢县公办学校违背教育部、省教育厅严禁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的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共计1条,主要反映睢县第一高级中学以私立学校名义公开招收复读生的问题。
      3、涉及家庭贫困请求求助的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共计1条,主要反映张富闯兄妹三人上学,家庭因难请求政府求助的问题。
      4、涉及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共计1条,主要咨询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有什么扶持优惠政策的问题。
      5、涉及合同纠纷,工资难讨要的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共计1条,主要反映洛阳涧西区邵国庆在我县一工地打桩完成后工资不到位的问题。
      6、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共计1条,主要反映我县小太阳午拖用电不安全导致学生入托时受伤的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1、建议我县各关乡镇在招商引资中坚持“三个坚决不引进”:即坚决不引进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坚决不引进对生态环境有重大污染和影响的项目;坚决不引进掠夺性开发地方资源的项目。发改委对招商项目立项过程中对企事业生产过程中能产生废水、废气、废查国家明令取缔的企事业坚决实行不立项,不审批。环保部门严格把好开工生产关,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进行生产的厂家,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关停并立案查处和处罚,对间歇性生产的厂家,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与部门进行停水、停电,阻止污染企业生产。
      2、建议县教体局严格监管我县公办高中招收复读生行为,制定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明确违规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从而真正将禁令落到实处。除此之外,还要针对各类民办或私立学校招收复读生的行为予以疏导,规范其收费,以满足复读生的实际需求,以此来堵疏结合。
      3、建议政府完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制度,构建规范的资助体系,一是完善求助制度,最大限度解决贫困生经济问题。生活上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和减免学费,在制度上保证资助的合法性、操作的有序性、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资助的长期性及资助的公平有效性。二是政府引导社会慈善机构求助,为充分有效地发挥民间资助的力量,需要政府引导,把比较分散、临时和随意的社会资助方式,整合引导成长期的社会救助,同时要重视本县社会慈善机构自身的发展,现在有很多人对慈善机构没有足够的信任,他们一旦向慈善机构捐钱,就会死死地盯住慈善机构是怎么花这些钱的。这需要政府引慈善机构公开、透明、合理运用社会捐助资金,赢得社会的信任。三是宏观统筹社会力量尤其是私有企业的资助,设立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以改变目前社会力量资助的无序性,同时也鼓励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面向全县应届困难学生的资助。
      4、建议县人劳局加大宣传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我县下岗职工进行职业培训的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正确引导,取消其消极心态、择业陈旧观念,而调整引导下岗职工的就业心态,转变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人事劳动部门不仅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比拟的优势。二是加大再就业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使下岗职工认清形势,了解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实施再就业工程必须搞好舆论宣传。要通过舆论宣传,引导下岗职工认清就业形势,使下岗职工认识到使他们轻装上阵,迎接市场挑战的必然选择;三是要通过舆论宣传,把各级党委、政府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方针、政策及措施传达下去去,使下岗职工感受到政策带给他们的温暖和再就业机遇;四是要通过舆论宣传,把市场经济条件下“滚动就业”的新观念告诉下岗职工,使下岗职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拓展择业视野;要通过舆论宣传,呼吁全社会正确对待下岗人员,关心、帮助下岗重新走上就业岗位上来。
      5、建议县人民法院和县人劳局、住建局认真对待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正确处理好、控制好此类合同纠纷,防止事态扩大。一是要摆正位置,重在协调疏导,营造也易于沟通的氛围。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人劳局、住建局应当转换角色,处理好当事人的诉求权及其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应当在协调、沟通、鼓励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劝解双方当事人,及时制止当事人,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合理退让,为当事人营造也易于沟通的调解氛围;二、善于倾听,把握当事人心理,了解当事人诉讼目的。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牢记“停、看、听”的谈话规则:“停”意味着在没有全面了解纠纷经过前先不要开口;“看”意味着察观色,留意观察谈话人的面部表情;“听”意味着认真倾听对方的谈话。只有注意捕捉谈话中的各种信息,不断及时调整调解思路,才能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了解其真正的诉讼目的,使最终的调解方案逐步显现;三、拓宽思路,结合案情,寻求替代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尽相同,利益需求也可能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反映人诉求进行调解行不通时,应当积极寻找对策,拓宽思路,找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采取其他的方式,使用替代方式解决当事人的合同纠纷。
      6、建议县政府出台一项针对私办午托有效管理的制度,明确主管单位,有效制止不规范私午托伤人事件发生。一是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是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教育、工商、公安和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物价等部门分别负责午托部的设立审查、注册登记、消防安全、餐饮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要求个人办午托机的有效房屋面积按照托管对象人均建筑面积3平方米以上核定。其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必须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与110联网,大门、窗户、消防通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三是还规定,午托机构工作人员与午托人数至少要按1∶15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专人负责学生人身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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