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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睢县民政局预算公开

时间:2021-05-27 10:57:11  来源:  作者:
睢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拟订有关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落实优抚政策;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监督实施各类优抚标准;审核上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简称军休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负责县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十一)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股(挂老龄股牌子)、优抚股(挂双拥办公室牌子)、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民政股、财务股、人事股。5个事业股室:生产救灾办公室、退伍安置办公室、勘界办公室、地名办公室、福利生产办公室。9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睢杞战役烈士陵园、烈属光荣院、阳光家园、殡仪馆、救灾扶贫公司、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社区服务中心、福利综合厂。
三、编制情况
现有在职人员144人,其中局机关人员44人,二级机构人员100人。
现予以公布,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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