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直单位 > 睢县民政局 > 通知公告

睢县民政局公布5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时间:2026-08-20 10:31:04  来源:  作者:

  为扎实推进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持续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全县社会组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序发展,睢县民政局选取近期依法查处的5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睢县河集乡商会警告案

  该商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睢县民政局依法对睢县河集乡商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睢县涧岗乡阳光幼儿园警告案

  该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睢县民政局依法对睢县涧岗乡阳光幼儿园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睢县匡城乡育苗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该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睢县民政局依法对睢县匡城乡育苗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4:睢县创新小学撤销登记案

  该小学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睢县民政局依法对睢县创新小学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5:睢县潮庄镇李胡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该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睢县民政局依法对睢县潮庄镇李胡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民政局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县
sxwlk@163.com  ©
睢县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