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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依托“三个平台” 健全“五项制度” 扎实开展“三·五”基层工作日活动

时间:2017-07-06 19:12:12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睢县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三·五”基层工作日活动,依托“三个”平台,健全“五项制度”,进一步推动了“三·五”基层工作日制度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三个平台”

1、短信通报平台。睢县依托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开通运行手机短信通报平台,平台信息定向推送到县级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单位“三·五”基层工作日联络员等,内容包括活动日工作部署和安排,督导检查情况等。手机短信平台的建立,在第一时间将县委决策部署,当月工作内容、工作保障、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并推送到位,进一步解决了在“三·五”基层工作日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工作部署、相关要求传达和工作反馈滞后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作日活动的开展。自短信通报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发送各类通知、通报信息700余条。

2、微信交流平台。睢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分别建立“睢县三五基层工作日微信公众号”、“各乡镇基层工作日活动”和“县直各单位基层工作日活动”群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联络员在县级“三·五”基层工作日微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本单位的微信群组,实现县级工作群与本乡镇、本单位工作群之间的互联互通,各级党员干部全覆盖;市、县微信平台发出的训令、工作要求及政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联络员及时转发,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运用微信平台,带领广大党员群众掌握微信公众号的订阅、使用方法,不断扩大覆盖人群,活动当日有效互动信息近1000余条,持续提升了微信平台的影响力。

3、网络宣传平台。我县充分发挥网络多媒体功能,依托“睢县网”,开辟睢县“三·五”基层工作日专题网络栏目,突出宣传主题,公开投稿信箱,丰富交流内容,运用消息、通讯、图片、视频、特写、评论等多种形式,及时展现工作动态,推进互动共享,吸引广大党员乐于参与、主动参与;县“三·五”基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积极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组稿、投稿,宣传推介我县“三·五”基层工作日制度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截至目前,我县“三·五”基层工作日网络专栏已开通4个板块,收录各级工作动态300余条,征集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

二、五项制度    

1、例会制度。为加强对我县“三·五”基层工作日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每月4日,14日,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成员、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成员组织召开例会,邀请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部署本月活动开展的重点工作,安排当下工作要点,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分析研究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为基层工作日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信息报送制度。我县明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三·五”基层工作日联络员为信息报送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对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刊发,供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吸引广大党员乐于参与、主动参与。今年以来,共报送信息1700余条次,采用120余条次。

3、督查制度。我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在指定的“三·五”基层工作日,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基层联系点,通过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干部在岗在位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用摄像机将相关情况记录备查;如单位或个人解释因办事或开会等工作需要,没有到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的,督查组将采取查看报备手续,通过微信“共享实时位置”定位的方式进行核实。通过有力的督查手段,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促进了“三·五”基层工作日制度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发通报13期,通报表扬好的典型12个,通报批评5个乡镇,11个县直单位,18名干部。

4、通报制度。我县对普遍性、问题性的情况,以印发《督查通报》的形式报县四家领导,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突发性的情况,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向县四家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推送手机通报;对经验型的工作动态,在睢县“三·五”基层工作日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组中转发,互动共享。

5、考核制度。我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基层联系点,通过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对当日基层活动开展情况,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针对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履责较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表扬,通报表扬一次,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中加0.3分;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履责较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一次,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中扣0.3分。对履职不认真、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由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办公室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责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写出书面检查。对限期整改时限内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卸责任,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县“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组组长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工作约谈后、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报请县委书记签发《问责通知单》,并移交县纪委监察局进行严格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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