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高新区,相关成员单位:
睢县气象台于2026年8月10日10时20分发布暴雨Ⅲ级预警报告,受台风“白海豚”北上影响,预计10日至13日我县将有大到暴雨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140~190毫米,局部190~240毫米,最大小时降水量60~80毫米。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睢县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0日15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防范工作,迅速进入防汛应急工作状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雨情变化。认真落实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城市内涝、农田渍涝、地下空间和地质灾害防御。要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对各项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要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住建、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做好救援、抢险、排涝物资和队伍准备,其他行业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落实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确保本行业度汛安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突发洪涝险情灾情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处置报告。
2026年8月10日
蓝色汛情预警(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防指。
(2)县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进行动员部署。
(3)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4)行业职能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5)电力、工信、住建、城管、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6)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灾情开展抢险救援。
(7)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县气象局每日8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利局每日16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县住建局每日16时报告城市内涝监测预报结果。县农业农村局每日16时报告农田渍涝监测预报结果。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6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县应急局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基层防汛抗旱机构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抢险力量开展抢险、排涝,每日16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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