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服务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的新方法、新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普法,力求在“点”上求创新,在“面”上求覆盖,在“送”上求深入,在“快”上求效率,在“治”上求成效,开创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局面。
(一)突出“点”。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高标准建了成“凤凰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产业集聚区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开辟电视专栏、普法网等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全面推进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信访工作律师团”、“法治城市创建法律顾问团”和商会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人员,适时深入到全县各村委、企事业单位、产业聚集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带动了全民学法用法。
(三)突出“送”。组织和聘请有关执法部门、律师、公证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到农村、社区、集市等群众集聚区,采取举办法治讲座、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书籍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使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开创了普法工作新局面。仅今年以来,就举办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10多场次,发放“六五”普法系列材料20000余份,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办3期,深入中小学上法治课30多场次。
(四)突出“快”。利用电视台、小广播、普法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刑法、信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呆板生硬的法律条文与群众要解决的问题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突出“治”。坚持普治并举,对照全国法治县创建标准,组织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法治社区、执法示范窗口单位、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营造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2015年3月,我县获得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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